百年课标课程标准档案 · 1902—2022

台湾国语文课程标准与课程纲要

1949 年以前,台湾与大陆同属一套课程标准体系(本站“语文”页收有 1902—1948 年各版)。此后台湾小学“国语”、中学“国文”各自修订课程标准;2000 年起改以课程纲要规定,2018 年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把一至十二年级合称“国语文”。

条目原文名称、引文保留繁体原貌。每条注明依据:“官方原文”指本站已核对的教育部或国家教育研究院原件;“研究文献”指国家教育研究院研究报告中的修订年表;“报道”指新闻或二手引述。没有可靠来源的比例和数字不列入。

台湾国语文课程版本时间轴三条轨道分别为国民小学、国民中学、高级中学;实心圆为课程标准,空心圆为课程纲要。详细列表见下文。19501960197019801990200020102020国小1952 國民學校課程標準(修訂)521962 國民學校課程標準621968 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681975 國民小學課程標準751993 國民小學課程標準932000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00200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032011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11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18国中1948 修訂初級中學國文課程標準481955 中學課程標準(修訂)551962 中學課程標準(修訂)621968 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681972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721983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831994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942000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00200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032011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11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18高中1971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711995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含國文)952004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95 暫綱”)042008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98 課綱”)082011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修正發布,“101 課綱”)112014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微調,“103 微調”)14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18
课程标准课程纲要(含暂行、微调)数字为公布年份后两位。

科目名称

  • 小学
    1. 1904中國文字
    2. 1929國語
    3. 2003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4. 2019國語文
  • 中学
    1. 1904中國文學
    2. 1912國文
    3. 1922國語
    4. 1929國文
    5. 2003語文學習領域(國中)
    6. 2019國語文

依据 [1] [3]

国民小学 · 国语

  1. 1952

    國民學校課程標準(修訂)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迁台后第一次修订国民学校(小学)课程标准;科目仍称“国语”。

    依据 [1]

  2. 1962

    國民學校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再次修订,“国语”科目名称不变。

    依据 [1]

  3. 1968

    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

    暂行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配合九年国民教育,与国民中学暂行课程标准同年公布;国民学校改称国民小学。
    • 1975 年再作修正。

    依据 [1]

  4. 1975

    國民小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九年国教暂行标准试行后的正式课程标准。

    依据 [1]

  5. 1993

    國民小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1996 学年实施研究文献

    • 1993 年 9 月公布,加强乡土教育,国小增设“乡土教学活动”。
    • 「以生活教育及品德教育為中心,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活潑兒童與健全國民為目的」

    依据 [1]

  6. 2000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暂行纲要2001 学年起实施研究文献

    • 以“课程纲要”取代“课程标准”,以学习领域取代分科;国语属语文学习领域。

    依据 [1]

  7. 200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课程纲要研究文献

    • 正式纲要;七大学习领域,语文领域含本国语文。

    依据 [1]

  8. 2011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课程纲要(修订)官方原文

    • 国家教育研究院课程手册把它列为十二年国教之前的现行课纲(民国 100 年公布)。

    依据 [2]

  9. 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

    课程纲要2019 学年实施官方原文

    • 一至十二年级统一称“国语文”,以学习表现和学习内容组织。
    • 每周节数:一、二年级 6 节,三至六年级 5 节。

    依据 [3]

国民中学(初级中学)· 国文

  1. 1948

    修訂初級中學國文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1949 年前公布、两岸共同的最后一版;原件条目见本站“语文”页。

    依据 [1]

  2. 1955

    中學課程標準(修訂)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迁台后修订;初中“国文”科目名称不变。

    依据 [1]

  3. 1962

    中學課程標準(修訂)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九年国教之前最后一次初中课程标准修订。

    依据 [1]

  4. 1968

    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

    暂行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国民义务教育由六年延长为九年,初级中学改为国民中学。

    依据 [1]

  5. 1972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暂行标准试行后的正式课程标准。

    依据 [1]

  6. 1983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修订国民中学课程标准。

    依据 [1]

  7. 1994

    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1998 学年实施研究文献

    • 1994 年公布,1998 年才开始正式使用,不久即由九年一贯课程取代。

    依据 [1]

  8. 2000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暂行纲要研究文献

    • 国中国文并入语文学习领域。

    依据 [1]

  9. 200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课程纲要研究文献

    • 正式纲要。

    依据 [1]

  10. 2011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课程纲要(修订)官方原文

    • 十二年国教之前的现行版本。

    依据 [2]

  11. 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

    课程纲要2019 学年实施官方原文

    • 每周 5 节。
    • 文言文比例宜逐年增加:
    • 「第七學年 10%-20%、第八學年 20%-30%、第九學年 25%-35%」
    • 各册应增编学生自学课文至少 3 篇。

    依据 [3]

高级中学 · 国文

  1. 1971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1971 年公布。

    依据 [4]

  2. 1995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含國文)

    课程标准研究文献

    • 1995 年 10 月公布,是改行课程纲要前的最后一版高中课程标准。

    依据 [4]

  3. 2004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95 暫綱”)

    暂行纲要2006 学年实施研究文献

    • 高中由“课程标准”改为“课程纲要”。各方报道的文言比例说法不一,本页不列数字。

    依据 [4]

  4. 2008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98 課綱”)

    课程纲要研究文献

    • 2008 年 1 月发布,99 学年起逐年实施;国文、历史两科纲要另行审议后修正发布。

    依据 [4]

  5. 2011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修正發布,“101 課綱”)

    课程纲要2012 学年实施官方原文

    • 「文言範文所佔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五至百分之六十五。」
    • 「酌選文言篇章三十篇(如附件一),提供編選參考。」
    • 「三學年六學期,每學期各四學分,共二十四學分。每週授課四節」
    • 另设“中华文化基本教材”,列为语文类选修,每学期 1 学分,共 4 学分。
    • 另有选修科目:区域文学选读、小说选读、国学常识、语文表达及应用。

    依据 [5]

  6. 2014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微調,“103 微調”)

    课程纲要(微调)官方原文

    • 2014 年 2 月 10 日修正发布,与社会领域三科同批。
    • 课程目标第三项加入“理解中华文化”;文化经典教材范围增加《楚辞》《荀子》《史记》。
    • 文言范文比率仍为百分之四十五至六十五。
    • 2016 年立法院决议撤销,教育部随后宣布废止此次微调(据报道)。

    依据 [6] [7] [8]

  7. 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课程纲要2019 学年实施官方原文

    • 必修:十、十一年级共 16 学分,十二年级 4 学分;必修含中华文化基本教材 2 学分。
    • 加深加广选修 8 学分(语文表达与传播应用、各类文学选读、专题阅读与研究、国学常识各 2 学分),学生至少选修 4 学分。
    • 「文言文除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外,其課數比率須符合 3 年平均 35%至 45%。」
    • 附“推荐选文 15 篇”,提供编选参考。
    • 2017 年 9 月课审大会经两轮投票决定文言比例(据报道)。

    依据 [3] [9]

文言文比例

只列官方原文中的比例。101 與 103 版以“文言範文所佔比率”計;108 版以文言文課數比率三年平均計,且不含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口徑不同。

高中(普通高中)

  1. 101 课纲45%—65%
  2. 103 微调45%—65%
  3. 108 课纲35%—45%

国中(108 课纲,逐年增加)

  1. 七年级10%—20%
  2. 八年级20%—30%
  3. 九年级25%—35%

高中文言选文参考:30 篇 → 15 篇

101 課綱附件一“文言篇章三十篇”與 108 課綱附錄四“推薦選文 15 篇”的對照。兩份清單都只是“提供編選參考”,不是必選篇目。 108 版 15 篇中,沿用 11 篇,由选集指定为单篇 2 篇,新增 2 篇(均为台湾古典散文)。

101 课纲 附件一(30 篇)

  1. 1燭之武退秦師左傳保留
  2. 2大同小康禮記保留
  3. 3馮諼客孟嘗君戰國策未列入 15 篇
  4. 4勸學荀子未列入 15 篇
  5. 5漁父楚辭未列入 15 篇
  6. 6諫逐客書李斯保留
  7. 7鴻門宴司馬遷保留
  8. 8典論論文曹丕未列入 15 篇
  9. 9出師表諸葛亮保留
  10. 10蘭亭集序王羲之未列入 15 篇
  11. 11桃花源記陶淵明保留
  12. 12世說新語選劉義慶未列入 15 篇
  13. 13與陳伯之書丘遲未列入 15 篇
  14. 14諫太宗十思疏魏徵未列入 15 篇
  15. 15師說韓愈保留
  16. 16始得西山宴遊記柳宗元未列入 15 篇
  17. 17唐傳奇選唐人改为单篇
  18. 18岳陽樓記范仲淹未列入 15 篇
  19. 19醉翁亭記歐陽脩未列入 15 篇
  20. 20赤壁賦蘇軾保留
  21. 21郁離子選劉基未列入 15 篇
  22. 22項脊軒志歸有光保留
  23. 23晚遊六橋待月記袁宏道保留
  24. 24原君黃宗羲未列入 15 篇
  25. 25廉恥顧炎武未列入 15 篇
  26. 26左忠毅公逸事方苞未列入 15 篇
  27. 27聊齋志異選蒲松齡改为单篇
  28. 28裨海紀遊選郁永河未列入 15 篇
  29. 29勸和論鄭用錫保留
  30. 30台灣通史序連橫未列入 15 篇

依据 [5]

108 课纲 附录四(15 篇)

  1. 1燭之武退秦師(左傳)左丘明沿用
  2. 2大同與小康禮記沿用
  3. 3諫逐客書李斯沿用
  4. 4鴻門宴(史記)司馬遷沿用
  5. 5出師表諸葛亮沿用
  6. 6桃花源記陶淵明沿用
  7. 7師說韓愈沿用
  8. 8虯髯客傳(太平廣記)杜光庭由“唐傳奇選”指定為單篇
  9. 9赤壁賦蘇軾沿用
  10. 10晚遊六橋待月記袁宏道沿用
  11. 11項脊軒志歸有光沿用
  12. 12勞山道士(聊齋誌異)蒲松齡由“聊齋志異選”指定為單篇
  13. 13勸和論鄭用錫沿用
  14. 14鹿港乘桴記洪繻新增
  15. 15畫菊自序張李德和新增

依据 [3]

课程目标:101 高中国文 与 108 国语文

101 课纲(高中国文,3 项)

  1. 藉由範文研習、課外閱讀與寫作練習,以增進本國語文聽、說、讀、寫之能力。
  2. 藉由各類文學作品之欣賞、思考與創作,以開拓生活視野,關懷生命意義,培養優美情操,提升表達能力。
  3. 藉由文化經典之研讀,與當代環境對話,以理解文明社會之基本價值,尊重多元精神,啟發文化反思能力。

依据 [5]

108 课纲(国语文,8 项)

  1. 學習國語文知識,運用恰當文字語彙,抒發情感,表達意見。
  2. 結合國語文與科技資訊,進行跨領域探索,發展自學能力,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
  3. 運用國語文分享經驗、溝通意見,建立良好人際關係,有效處理人生課題。
  4. 閱讀各類文本,提升理解和思辨的能力,激發創作潛能。
  5. 欣賞與評析文本,加強審美與感知的素養。
  6. 經由閱讀,印證現實生活,學習觀察社會,理解並尊重多元文化,增進族群互動。
  7. 透過國語文學習,認識個人與社群的關係,體會文化傳承與生命意義的開展。
  8. 藉由國語文學習,關切本土與全球議題,拓展國際視野,培養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與能力。

学习内容分为 文字篇章、文本表述、文化內涵 三类。

依据 [3]

1949 年以前的共同源流

24 条民国时期语文(国文、国语)课程文件

民国时期公布、1949 年后在台湾继续沿用或作为修订基础的课程标准,收在本站“语文”页。

  1. 1912
  2. 1912
  3. 1913
  4. 1916
  5. 1923
  6. 1923
  7. 1923
  8. 1923
  9. 1929
  10. 1929
  11. 1929
  12. 1932
  13. 1932
  14. 1932
  15. 1936
  16. 1936
  17. 1936
  18. 1940
  19. 1940
  20. 1941
  21. 1941
  22. 1948
  23. 1948
  24. 1948

官方课纲原件 32 项,核对于 2026-10-26

台湾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研究院与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公开的课纲原件。上方时间轴中标“研究文献”的版本,凡能找到官方原件的都在此列出;1990 年以前各版课程标准与 2000 年暂行纲要未见官方电子原件。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08 課綱) 4 项

教育部发布,国家教育研究院彙整公开。总纲与国语文领纲附发布令。

  1. 201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總綱教育部官方原件

    发布 2014-11-28 · 修正 2017-05-10、2021-03-15

    “自發、互動、共好”与三面九项核心素养的出处;本站全人目标矩阵台湾一栏据此。

  2. 2018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語文領域-國語文 領域課程綱要教育部官方原件

    发布 2018-01-25

  3.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語文領域-國語文課程手冊(定稿版) 課程手冊國家教育研究院官方原件

    课程手册是对课纲的说明与示例,不是课纲本身。

  4. 2019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課程實施規範 實施規範教育部官方原件

    111 学年度实施版 · 发布 2019-05-20 · 修正 2021-07-30

十二年國教 其他領域/科目課程綱要 17 项

与国语文同一体系的其他领纲,供跨科对照。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4 项

2003 年(民國 92 年)正式纲要、2008 年(97 年)修正、2011 年(100 年)国语文再修正。

  1. 2003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課程綱要教育部台國字第092006026號官方原件

    92 年版 · 发布 2003-01-15

    92 年版总纲分 6 部分,在国教署页面分别下载。

  2. 2008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課程綱要教育部台國(二)字第0970082874B號官方原件

    97 年修正:总纲与国语文 · 发布 2008-05-23

  3. 2011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 課程綱要教育部臺國(二)字第1000060859B號官方原件

    100 年修正 · 发布 2011-04-26

    自 100 学年度起生效。

  4. —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官方原件

    2003—2012 年 14 次发布与修正的日期和文号。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6 项

84 年课程标准、95 暂纲、98 课纲(99 学年度实施)、101 国文、103 微调及其废止。

  1. 1995
    高級中學課程標準 課程標準教育部官方原件

    84 年版 · 发布 1995

    国教署标注“88 学年度至 94 学年度高一新生适用”。

  2. 2004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暫行綱要教育部官方原件

    95 学年度高一新生适用(“95 暂纲”) · 发布 2004-08-31

    发布日期据 98 课纲封面所列沿革(民国 93 年 8 月 31 日发布)。

  3. 2008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課程綱要教育部官方原件

    97 年 1 月 24 日修正发布(“98 课纲”) · 发布 2008-01-24

    通称“98 课纲”;封面列有 93、94、95、97 年各次发布与修正日期。国教署标注“99 学年度高一新生适用”。

  4. 2011
    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 課程綱要教育部官方原件

    100 年 7 月 14 日修正发布,101 学年度起实施(“101 课纲”) · 发布 2011-07-14

    国教署标注适用至 104 年 7 月 31 日止。

  5. 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发布 2013-07-31 · PDF 1.8 MB
  6. 2014
    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國文科 課程綱要(微調)教育部官方原件

    103 年 2 月微调(“103 微调”) · 发布 2014-02

    103 微调课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民國 105 年)由教育部发布废止令。

研修動態 1 项

国家教育研究院公开的课纲研修会议纪录。

  1. 2024
    因應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修訂小組大會紀錄 研修紀錄國家教育研究院修订动态

    第 1—3 次大会 · 发布 2024-09-02

    研修尚在进行,本站未据此改动国语文版本列表。

相关

语文(大陆) · 全人培养要求:台湾一栏 · 官方文库

资料来源

  1. 蕭憶梅〈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學科劃分及其內涵之歷史演變〉,國家教育研究院《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研擬原則與方向》第四章,表14、表15 ↗
  2. 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 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 語文領域—國語文課程手冊》(107年4月) ↗
  3.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語文領域—國語文》(107年1月) ↗
  4. 教育部《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民國60年、84年10月);據相關研究文獻的書目與引述
  5.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課程綱要》(100年7月14日修正發布,101學年度實施) ↗
  6.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國文科》(103年2月微調版,含修訂對照表) ↗
  7. 三立新聞:立法院決議撤銷103微調課綱,教育部回應(含國文、公民與社會、地理、歷史四科) ↗
  8. 天下雜誌:新任教育部長上任一週後廢止課綱微調(2016年) ↗
  9. 中央社:課審委員憶投票兩輪才決定文言文比例(2023年12月8日) ↗